摘自杰瑞 · 赫尔曼的《你好,多莉》歌曲: You’re lookin’ swell, Dolly

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

建筑工程中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较为常见,以下是关于它们的处理方法:
质量问题及原因
常见质量问题:混凝土结构出现裂缝、蜂窝麻面,砌体工程出现墙体裂缝、砂浆饱满度不足,屋面渗漏,卫生间、厨房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渗漏,门窗安装不牢固、密封不严等。
原因:设计不合理,如计算错误、构造措施不当;原材料质量不合格,如水泥强度不足、砂石含泥量超标;施工工艺不正确,如混凝土浇筑时振捣不密实、砌筑时未按规范操作;施工人员素质不高,缺乏必要的技能和质量意识;工程管理不到位,如质量检查制度不健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缺失等。
质量事故的分类
根据《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工程质量事故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 万元以上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
事故报告: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事故调查: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及特别重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应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
原因分析:通过对事故现场的勘查、设计文件的审查、施工过程资料的查阅以及对相关人员的询问等,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确定是设计问题、施工问题、材料问题还是其他因素导致的。
制定处理方案:根据事故的性质、原因和对工程的影响程度,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处理方案应包括事故处理的目标、处理的方法、所需的材料和设备、施工工艺及质量要求等。对于一些重大质量事故,可能需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以确保处理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事故处理:按照批准的处理方案进行施工处理。在处理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施工质量,确保处理后的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同时,要做好处理过程的记录,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参数、材料的使用情况、质量检查结果等。
检查验收:事故处理完成后,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处理后的工程实体质量、各项技术资料是否齐全等。只有经过验收合格后,工程才能继续投入使用。
提交事故处理报告:事故处理完成后,应编写事故处理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处理方案、处理过程及结果、验收情况等。事故处理报告应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法
修补处理:对于一些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如混凝土表面的轻微裂缝、麻面等,可以采用修补的方法进行处理。修补方法包括表面涂抹修补材料、灌浆等。
加固处理:当结构构件的承载能力不足或存在安全隐患时,需要采用加固处理的方法。加固方法有很多种,如增大截面加固法、粘贴碳纤维布加固法、外包钢加固法等。
返工处理:对于质量不符合要求且无法通过修补或加固处理达到合格标准的工程部位,应进行返工处理。返工处理应重新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直至达到合格标准。
限制使用:如果工程质量事故对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有一定影响,但经过评估后在一定条件下仍可满足使用要求,可以采取限制使用的措施。例如,对建筑物的使用荷载进行限制、对使用功能进行调整等。
报废处理:对于严重质量事故,已无法通过处理使其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或处理成本过高不经济时,可考虑报废处理。


评论

发表回复